1998年5月15日的《南方周末》上发表了署名丁东的文章《难以澄清的谜团》,拜读之后,不由得想谈点看法,就教于丁东先生。
丁东先生文章的用意很明确:据他听冯家?先生夫人给他“念叨起冯先生活着的时候,写过一篇研究李白身世的论文,后来,院长要看,派人取走之后,却署上自己的大名发表了。”丁东先生在自己拿不到任何证据,院长作古,死无对证的情况下,还要让读者相信就是“这么干”的,起码也给你制造一个“难以澄清的谜团”吧!
“冯先生活着的时候”是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的研究员,他的“院长”当然是郭沫若了。如果此事确有“证据”在手,那不是一般的剽窃行为,而是不折不扣的掠夺!对一向被人敬仰的郭老确实不算一件小事。丁东先生当然懂得此事的份量,因此在听到冯老太太生气地连声“骗子,骗子!”之后,紧着追回“家里还有底稿么?她说,没有。我又问:还记得文章的题目么?她说,不记得。”丁东先生却能据此得出:“对丈夫的专业并不在行,况且今年已经87岁,记忆力也不行了。我相信她说的事不是空穴来风”的结论。(顺便说一下,根据上下文来看,丁先生显然是把“空穴来风”用反了。)如此行文未免有些霸道。事到如今,我倒是赞成丁东朋友说的话:“把那位院长的全集找来,看看哪篇文章属于冯先生多年研究的领域,不就清楚了么?”但丁东却说“弄清楚了又有什么用?最多不过是间接证据。”“间接证据”的含义是什么?难道怕找到不利于自己的“间接证据”吗?不想弄清楚就是要听任丁东先生捕风捉影定人之罪,让死者永远背着“骗子”的恶名!
我是1961年夏分配到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的,和冯家?先生一个研究室,我也学习研究西北民族史。因和冯先生都是山西老乡,更增加了几分亲近。冯先生一生治学做人有口皆碑,是一位从不会算计别人,专心做学问的书呆子,早有“文呆公”之称。据我所知及询之他的助手和多年朝夕相处共事研究的同事们,都不知道他研究或写过“李白身世的论文”。我手边有1987年10月中华书局出版的《冯家?论著辑粹》,其中有冯夫人张秀龄写的《冯家?传略》和夏鼐先生介绍冯先生生平研究的跋文,都找不出一点冯先生研究“李白身世”的蛛丝马迹来。据了解,大约在1969年秋,民族所的人员几乎全部下了“干校”时,冯先生是特许留在北京,参加继续编制《中国历史地图集》(即《杨图》)的工作者之一。那时,郭沫若院长派人到民族所向地图组的专家们征询新疆古地名“碎叶”的准确位置和“条支都督府”的方位两个问题。冯家?是地图组的主持人,即向来人谈了自己的看法。当时派到民族所来的人是容易找到的。据笔者向有关人士了解,郭老与冯家?并不熟悉,也从无交往,这次到民族所是否和丁东先生文中所说的是一回事呢?因为丁文中没有讲清楚:院长何时、怎样会知道冯先生写了“一篇研究李白身世的论文”?何时何地派何人取走的?“署上自己的大名”发表在何年何月何日,何种报纸或刊物上?这应当是有据可查的。
封建时代用“莫须有”的罪名枉杀忠良,我们刚刚经历的那场“大革命”中,用“事出有因,查无实据”的诡辩术不知坑害过多少无辜善良。而在“以法治国”的今天,丁东先生借听到别人一言即陷人以罪,却连证据也不愿去查实一下,就煞有介事地制造什么“难以澄清的谜团”。我想,所谓“谜团”是可以澄清,也应予澄清的。否则,郭、冯二老地下有知,也都不会安宁。